印度的设计侵权
产品的设计已成为任何商人的首要关注点。 毕竟,“美丽的事物永远是快乐的吗?” 产品的独特设计,如可口可乐的轮廓瓶,是品牌的身份。
2000 年设计法的目的是保护作者或设计所有者的智力。 本法保护以下设计:
1. 原创或新设计。
2. 以前未向公众披露的设计。
3. 可以与其他已知设计或已知设计的组合显着区分的设计。
设计盗版
要了解设计盗版,最好将《设计法》第 22 和 11 节的综合解读。 虽然第 11 节授权注册的所有者在设计中拥有版权,但第 22 节保护此类权利。
未经设计所有者同意的人侵犯了注册设计, 适用, 进口, 或 出版 设计或其任何欺诈或明显的模仿。 上述行为仅在以下情况下成为设计的盗版。
* 它是在任何设计的版权存在期间承诺的。
* 未经注册业主同意应用或模仿该设计。
* 用于销售目的,不用于私人或个人用途。
* 文章必须与设计注册所在的同一类别中。
印度设计侵权的责任是什么?
该法案第 22(2) 条列出了设计侵权人的责任,这些责任默示为注册所有者可用的补救措施。 注册所有者必须选择本节提供的替代补救措施之一。
第 22(2) 条 (a) 条强制侵权人支付不超过 25, 000 卢比的款项,以作为合同债务向注册的所有者收取的每项违规行为。 一种设计可收回的此类金额的总和不应超过 50 卢比,000。
否则,业主可以选择提起诉讼以追回损害赔偿和禁止重复的禁令,如第 22(2) (b) 条。 然后,侵权人有责任支付法院判给的金额,并分别受禁令的限制。
这背后的比率是为了使侵权人对注册所有人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并确保所有者的投资获得公平的回报。 但是,要索赔损害赔偿,注册的所有者必须以某种方式标记其物品,表明该设计已注册并采取所有步骤以确保物品的标记。
可用的防御
a) 缺乏新颖性
b) 产品功能。
c) 根据第 19 条取消注册的任何理由。
d) 违反第 22 条时与注册设计有关的合同,其条件根据第 42 条宣布为非法。
e) 违反规定应在设计注册停止生效的日期与该设计的恢复日期之间。
f) 侵权诉讼、损害赔偿等诉讼不应在地方法官法院下方的任何法院提起。
设计侵权案例:
从大量案件中可以明显看出,法院在决定印度的设计侵权案件方面是务实的。
+Calico Printers Association Ltd. v. Ahmed Abdul Karim。
法院认为,交付侵权物品的命令可以作为公平救济作出,尽管该法案没有明确规定。
+尼基塔莎列兵。 有限公司,诉法里达巴德燃气小工具列兵。 有限公司
要授予中间禁令,原告必须能够证明便利的平衡对他有利。 法院认为,除非它确信原告有成功的可能性有可能成功,否则它不会授予中间禁令。
+Microlube India v. Rakesh Kumar
德里高等法院的更大长椅支持了关于设计侵权的假期补救措施的可用性。
+好地球诉克里希纳·梅塔。
Good Earth 起诉印度马戏团的一些设计。 印度马戏团辩护说它们不是新奇的或新的。 法院裁定,即使是适用于新物品的旧设计也应受到保护。 它将“原始”一词解释为包括在应用中旧但新的设计。
* 如果两种设计都已注册,则法院采取不同的方法,优先考虑上诉的相似性和使用期限,这将是适当的方法。
尽管存在这些责任,但越来越多的设计侵权假定需要受监管的法律和严格的措施来保护设计。 甚至,新的 知识产权政策 2016 年 5 月批准的设计保护法不承诺更好的设计保护法。 无可争议的是,是一种产品的创造力和美学吸引力的时代,将商业价值相加,而目前的设计法则不足以满足这种审美价值。



